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时间: 2024-08-02 20:50:25 |   作者: 移动破碎站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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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D3HA5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南京路和华夏路交叉口西南角,人保财险公司施工工地,周末院内施工,噪音扰民。

  (一)举报件分类: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睢阳区,按行业类型属于建筑;按污染类型属于噪音;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涉事企业为中国人保财险商丘分公司,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12月3日,建设内容为院内地坪翻修。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中国人保财险商丘分公司正常经营多年,由于院内场地破损,利用周六、周日两天做修复。在施工中,需要用水泥震动棒,故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了一定噪音。现破埙场地已修复完毕,该问题不会再出现。

  (一)办结目标:结合调查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该举报件的办结目标是:消除施工噪音,要求该公司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周边群众告知到位,赢得群众理解。

  编号D3HA9举报内容为: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343省道南侧力达建材,清洗搅拌罐的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生产时噪音大,运输时车辆未覆盖,粉尘严重。(12月2日-2月4日因要检查未开门)。

  (一)举报件分类: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夏邑县,按行业类型属于水泥、玻璃;按污染类型属于水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的基本情况:商丘市夏邑县胡桥乡343省道南侧力达建材实为夏邑县力达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T;2022年5月23日,该公司年加工碎石30万吨、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20万吨、特种砂浆20万吨项目由夏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通过(夏环审〔2022〕11号);2023年10月建成投产;2023年11月该公司通过自主验收;2023年12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属于简化类项目,排污许可证编号:61T001W;建设内容为年加工碎石30万吨、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20万吨、特种砂浆20万吨;主要设备有:颚式破碎机1台、喂料机2台、振动筛9套、制砂机1台、搅拌机2台、立筒仓12个、骨料仓14个、螺旋输送机14台、砂石分离机1台、炉门洗车机1台、螺旋输送机6台、板链斗提机1台、筒仓8台铲车;产品为商品混凝土、轻质抹灰砂浆、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原料为石头、水泥、石子、砂子、粉煤灰、减水剂、矿粉、石膏、石粉、灰钙;碎石工艺流程:原料—上料—破碎—筛分—成品;商品混凝土工艺流程:料仓—计量配料—输送—搅拌—成品;建筑垃圾工艺流程:原料—给料—破碎—筛分—成品;特种砂浆工艺流程:投料储存—计量—搅拌—包装—码垛—入库;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喷雾抑尘装置、脉冲式除尘器、仓顶脉冲除尘器、炉门洗车机。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3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清洗搅拌罐的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最重要的包含罐车和搅拌机清洗废水, 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清洗搅拌罐的废水通过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后回用,不外排。2023年12月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利用无人机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进行了现场排查,未发现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现象。

  2023年12月4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对厂区内地下水、厂区外东南方向下游300米处夏邑县胡桥乡人民政府办公区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39项常规检验测试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T 14848-2017)限值要求。(检测报告附后)

  (二)关于“生产时噪音大”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在正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主要设备破碎机、搅拌机、分离机等产生运转噪声。2023年12月6日,夏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周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厂界外东侧54dB(A),南侧43dB(A),西侧56dB(A);料场东侧55dB(A);夜间厂界外东侧 42dB(A),南侧46dB(A),西侧47dB(A);料场东侧45dB(A)。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北侧为343国道,未检测。

  (三)关于“运输时车辆未覆盖,粉尘严重”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排查并调阅该公司门禁监控视频发现,所有进出运输车辆上方均采取篷布覆盖,并有全自动炉门洗车机对车辆进行喷洒冲洗,运送过程中不产生粉尘。

  (四)关于“12月2日-12月4日因要检查未开门”的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1月30日18时至12月6日,处于商丘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期间。该公司严格按照“一厂一策”有关要求,落实减排措施。12月2日-12月4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躲避检查的行为。

  (一)办结目标: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环境监管,注重教育、引导,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

  (三)整改措施:针对生产时噪音大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制订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二是提高环保意识,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严控上班时间。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噪声超标问题发生。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关于“生产时噪音大”问题,已办结。根据举报人诉求,该公司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已对产生噪声的主要生产车间安装了隔音棉。同时,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将加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要求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措施到位,减少环境污染。

  编号X3HA0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柘城县辣椒大市场常年收售、生产、加工辣椒,气味刺鼻、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一)举报件分类: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柘城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农副产品加工、饮料酿造;按污染类型属于大气污染;按区域分布属于城市;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柘城县辣椒大市场全称为柘城县辣椒大市场有限公司,位于柘城县迎宾大道中段东侧,法定代表人:刘超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MA40E7QPX1。2012年4月24日,《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ZG2010-1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批复》(柘政土〔2012〕18号),依法出让柘城县辣椒大市场所在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柘城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柘城县辣椒大市场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随着主导产业的发展,目前交易量逐渐加大。当时周边并无居民区,自2016年开始开发信质小区及其他居民楼。柘城县辣椒大市场是全国最大的干椒交易市场,全县以辣椒大市场为龙头,带动各乡镇辣椒交易市场18个,交易辐射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产品出口2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已发展成为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全国辣椒交易集散枢纽、价格形成中心,形成了“全国辣椒进柘城,柘城辣椒卖全球”的交易格局。

  目前,全县辣椒年交易量70万吨,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全县有近20万人聚集在辣椒产业链上,15万人走上致富道路。

  (一)关于“商丘市柘城县辣椒大市场常年收售、生产、加工辣椒”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柘城县辣椒大市场是以政府为主导,国有企业运营的平台模式,市场主体主要为广大从事辣椒行业的客商服务。市场内共有商户90家,其中收售辣椒商户83家、粗加工(色选、挑拣、切段、剪巴)商户7家。

  (二)关于“气味刺鼻、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柘城县辣椒大市场辣椒年交易量70万吨左右,交易和粗加工时间为每年10月份至来年3月份,主要产生刺鼻气味的工序为色选、剪巴和切段工序。商户农户收售辣椒时使用机动车产生噪音。2023年12月7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监测站对该大市场周边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如下:北侧52.6dB(A)、东侧57.2dB(A)、南侧51.6dB(A)、西侧63.9dB(A)(临近公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该区域属于Ⅱ类环境功能区,符合昼间60dB(A)标准,检测结果不超标。

  (一)办结目标:积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县委县政府责成辣椒大市场做全面核查,同时持续加大对各乡镇辣椒交易市场进行有关问题的排查,充分的发挥网格监管职责,责任到人,形成长效机制,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周边及内部道路的清扫和洒水喷淋措施,减少辛辣气味的产生;二是在每天17时至21时气压较低时段停止色选、剪巴等粗加工作业,减少辛辣气味的产生;三是对市场内色选、剪巴等粗加工设备加装密闭措施,并在仓库密闭环境内进行作业,减少辛辣气味的散播。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于2023年12月7日阶段性办结,并制订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商丘市柘城县辣椒大市场常年收售、生产、加工辣椒,气味刺鼻、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柘城县凤凰办事处针对该问题于2023年12月4日制订了整改方案,针对群众反应的气味刺鼻和噪音问题,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各商户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粗加工工序在密闭环境内,减少刺鼻气味的产生。一是已对辣椒市场周边及内部道路采取了喷淋、洒水等降尘作业;二是已通知各商户在每天17时至21时气压较低时段停止色选、剪巴等粗加工。各商户已落实措施,在规定时段内进行作业。三是已对市场内色选、剪巴等粗加工设备加装密闭措施,并在仓库密闭环境内进行作业,减少辛辣气味的散播。

  编号D3HA3举报内容为: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秦庄村,乡政府工作人员以退林还耕的名义,预计砍伐举报人家5亩林地的杨树。

  (一)举报件分类:举报问题位于商丘市民权县,按行业类型属于其他;按污染类型属于生态;按区域分布属于农村;按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按群众身边,属于其他;按照分类办理要求,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涉事企业或项目等的基本情况:群众举报地块位于人和镇秦庄村东北,属于秦庄村委会集体用地,经民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国土调查云”系统对该地块现场查看,群众举报地块二调为永久基本农田,2019年三调变更为林地,属于流失耕地(附:全国第二次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土地变更调查图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底图),目前为4年生长期杨树林。

  关于“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秦庄村,乡政府工作人员以退林还耕的名义,预计砍伐举报人家5亩林地的杨树”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勘探,群众举报“商丘市民权县人和镇秦庄村,乡政府工作人员以退林还耕的名义,预计砍伐举报人家5亩林地的杨树”地块,属于人和镇秦庄村集体用地,经民权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通过“国土调查云”系统对该地块现场查看,该地块二调为永久基本农田,2019年三调为林地,属于流失耕地。该地块北侧为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经核实2个永久基本农田不实耕地图斑面积为155.81亩,已整改复耕。因耕地南侧杨树长势较高,极度影响耕地农作物生长,北侧已复耕地块村民强烈要求,南侧杨树应尽快处置复耕。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精神,流失耕地要逐步恢复为耕地,在尊重群众意愿情况下,将有序推进整改复耕工作。

  针对现实情况,人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事先通知秦庄村村民,群众举报地块为人和镇流失耕地,需恢复为耕地,让群众事先准备好。截至目前,该地块内杨树并未砍伐。下一步,民权县自然资源局和人和镇政府将充分做好村民工作,尊重秦庄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合法环境权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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